是的,忙到差點都忘了要過情人節~
要不是同事提醒,
不然就讓阿菘先生逃過了一劫...


這可是結婚前的最後一個情人節ㄟ~
這麼有紀念性的意義,一定要過一下的啊!

算阿菘先生有良心~
在上周末去台北參加同學會時,趁回程等車的時候,
逛遍旁邊京站上上下下,想要買個情人節禮物送給我,
無奈,你叫一個男生自已逛街如何挑選的出來啊~

阿菘先生兩手空空的回來,
但有這份心在我已經很感動了~
想說,沒關係,有大餐可吃我也很滿足!

趁準備要外出晚餐時,阿菘先生提議,走~去百貨公司吧~

我很納悶,去百貨公司幹嗎?!
裡面東西又貴又不好吃...

我反而隨意選了一家日本料理當作情人節大餐,
吃得相當開心。

事後,阿菘先生才說,
我本來是想帶妳去百貨公司選禮物的...

阿赫~我就回,那現在補還來的及嗎?
"當然來不及啦~禮物妳已經選擇吃掉了!哈哈哈哈~"

去~哪有人放馬後砲的啦!
在我凹半天情況下!
我的情人節禮物就是:淘汰已經用了快三年、還會常當機的手機!




情人節快樂!我的未婚夫.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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